保健食品销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指南(暂行)
一、办事程序
申请人向安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在网上录入审批管理系统。县食药局监督执法人员组织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经行政许可股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中心窗口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
(一)《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
(三)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委托申报经营审核被授权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
(四)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或租房协议等);
(五)经营场所周围25米环境图和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注保健食品销售区与存储区);
(六)保健食品采购、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控制设备、措施资料;
(七)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十项制度目录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八)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名单;
(九)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培训材料目录;
(十)保健食品供货方资质、产品目录、产品检验报告书;
(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二)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相关说明:《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按《填报说明》填写。每份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经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份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三、承诺时间
20个工作日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领取地点
安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办证窗口。
附件:操作流程、制度和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