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类)公告(2016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食品经营许可申办程序》,经我局审查,以下111家食品销售单位符合规定,准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请社会各届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18-8060085
通讯地址:安平县育才北路56号
邮政编码:053000
特此公告。
附件:1、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提供者情况表
2、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销售提供者情况表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